2009年9月7日 星期一

CD的銷售配額

以10萬張3000日幣的專輯 總額3億下去瓜分的話

1.唱片行 25%~30% (7500萬~9000萬)

2.制作費 (母帶.設計費等) 4%~5.5% (1200萬~1650萬)

3.製造費 (CD.印刷費等) 7% (2100萬)

4.宣傳費 (PV製作.CM費) 10%~25% (3000萬~7500萬)

5.印稅 著作權 (作詞作曲家) 6% (1800萬)

歌手 1% (300萬) 大牌一點的%數會增加

6.利益或是其他另外支出 至少25% (750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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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費下載銷售配額

1.系統業者.網站業者 35%(1/3)

2.JASRAC.詞曲者 7%

3.母帶使用 13%

4.唱片公司自由使用 45%

這樣看來唱片公司能使用的45%部份還要再扣去基本宣傳

利益可能比例和實體差不多 但是實質的金額倒是少很多

實體市場雖然萎縮,日本暫時還放不掉 有CD精品化、收藏化的路線,
不過美國已經開始漸漸捨棄CD了,美國有那個本錢,一來文化強勢,二來語言強勢,
日本歌只能侷限在東亞,而且一出國銷售量就大減,好在本身人口眾多又是前幾大經濟體。
以長尾理論來說,配信還是有其優勢,沒有絕版問題。(每個個體會提供非常微小的利益,
但因為網路的發達,使得這些利益被網路串聯起來,成為很龐大的商機。)